中国足协8月12日发布本期裁判评议,涉及中甲联赛第18轮三起判例。石家庄功夫与陕西联合一役出现两起争议,延边龙鼎可喜安与深圳青年人的点球判罚也位列其中。

曹康蹬踏对方膝关节,红牌维持
石家庄功夫vs陕西联合第64分钟,陕西联合25号曹康对石家庄功夫10号犯规,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。VAR介入,裁判员场边回看后维持原判。
陕西联合申诉认为,25号并非严重犯规,不应红牌。评议组多数意见指出,石家庄功夫10号扣球变向后,曹康伸脚已无触球可能,鞋钉部位接触对方膝关节附近,危及对方安全。裁判员观察位置好,评议组支持红牌决定,VAR介入错误。

陕西联合7号禁区内倒地,未判点球正确
第90+9分钟,陕西联合7号在对方罚球区内与石家庄功夫39号争抢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VAR以点球事件介入,裁判员回看后维持不犯规。
陕西联合申诉认为对方39号犯规应判点球。评议组一致认定,石家庄功夫39号左脚先到位,获得领先身位并正常摆腿踢球;陕西联合7号左腿进入对方摆腿路线,本人未触球,并造成双方接触,随后球才碰到陕西联合7号。39号不构成犯规,维持不犯规正确,VAR介入错误。

延边龙鼎禁区内犯规送点,点球判罚正确
延边龙鼎可喜安vs深圳青年人第29分钟,裁判员判罚延边龙鼎20号对深圳青年人28号犯规,地点在罚球区内,判罚点球。经与助理裁判员、第四官员沟通后维持原判。
延边龙鼎申诉认为裁判员沟通不当,不应判点球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从现有视频看,延边龙鼎20号犯规时与对方队员接触点在罚球区内,点球判罚正确。但助理裁判员与第四官员的观察角度均无绝对说服力,裁判组在本次判罚中的沟通配合表现不佳。